
保市场主体!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助力企业纾困!
来源: 作者: 时间: 2022-08-03 浏览量: 1856 [ 关 闭 ]
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许多市场主体十分困难的情况,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总体思路、政策取向,国务院推出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这既是及时加大力度稳住经济大盘的重要举措,又坚持围绕市场主体实施宏观政策,实行精准调控,提高效率,不透支未来。中国政府网(ID:zhengfu)、国务院客户端带你看——
退税、缓费!为企业减轻负担
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7月20日,合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3万亿元。
●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
在已出台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基础上,研究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
2022年以来,截至7月20日,已有20005亿元增值税留抵退税款退到纳税人账户,超过2021年全年退税规模的3倍。
●缓缴社保费
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汽车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22个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
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
自2022年7月起,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区,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预计缓缴资金规模1500亿元左右。
●缓缴住房公积金
2022年底前,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预计减缓企业负担900多亿元。
加大贷款等融资支持,助企业渡难关
●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
继续新增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将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资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向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进一步倾斜信贷资源,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停工停产期间应急性资金需求、复工复产提供信贷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要确保全年新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1.6万亿元。
●贷款延期还本付息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
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困难行业2022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倾斜,并适当放宽延期期限。延期贷款涉及政府性融资担保的,有关融资担保机构要积极给予支持,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续保续贷。
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中央汽车企业所属金融子企业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2022年6月30日前发放的商用货车消费贷款给予6个月延期还本付息支持。
●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
2022年新增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1万亿元以上。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及时履行代偿义务,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并将上述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范围。
深入落实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计划安排30亿元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
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对支小支农担保业务保费给予阶段性补贴。
●支持民航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渡过难关
在用好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交通物流、科技创新、普惠养老等专项再贷款的同时,增加民航应急贷款额度1500亿元,并适当扩大支持范围。支持航空业发行2000亿元债券。加快1000亿元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落地,支持交通物流等企业融资。
●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
科学合理把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和再融资常态化。支持内地企业在香港上市,依法依规推进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赴境外上市。继续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建立“三农”、小微企业、绿色、双创金融债券绿色通道,为重点领域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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